上回分享了PM的工作, 包含對內外的溝通協調與新產品的研發上市, 既然是作為販售的動作, PM也常會遇到一些法律的問題.

且看PM日記PARTⅡ是怎麼演的~ 

PM日記PART II

***以下劇情,純屬虛構,如有雷同,請多見諒

警告!有批判特質者,勿看;易對號入座者,勿看

 

若引起公司糾紛、部門不合,概與作者無涉***


 

主題:請叫我萬能的天神

場景一:辦公室一角

出場人物: A飾主管大人、B飾律師大人、C飾會計師大人、PPM

劇本對話:(以下省略身分)

第一幕

A:這個案子老闆已經跟對方談好了,接下來你去接洽細節

P:好,窗口是...,OS:又一個天上掉下來的案子)

第二幕

P:(發信中,以下是信件內容)DEAR XX律師,我們公司有一個新產品要上架...,想請教您這樣做,是不是合法?我們對消費者要提供什麼樣的義務?

(因為律師是很忙的,沒辦法隨時Call他,而且要白紙黑字寫清楚,接下來你就會知道為什麼要白紙黑字寫清楚)

B:(隔日回函內容)X小姐(不管你稱呼律師大人有多親切,對方一定只會用姓氏來稱呼你,所以裝熟也沒用),覆您97.12.10來函... 關於第一項所稱代購模式,須有足以證明貴公司係受......,第二項對消費者之權利義務,雖貴公司稱以代購方式代為購買...,仍需從消費者保護法第九條之規定...(現在知道為什麼要白紙黑字寫清楚了吧,因為律師會逐條將你的問題列出,一一回覆,而且偶而還會出現參前面第幾點之類的,所以問題問的越明確越好,不然你就會困在一堆文言中)

P:(OS:消費者第九條?

~上網查詢條文~

9 條: 輸入商品或服務之企業經營者,視為該商品之設計、生產、製造者或服務之提供者,負本法第七條之製造者責任。

OS:那不就是直接看第7 條就好?!

7 條: 從事設計、生產、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,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,或提供服務時,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,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。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、身體、健康、財產之可能者,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。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,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,應負連帶賠償責任。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,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。

OS:也就是客戶吃了XX大廠的東西如果肚子痛,公司也要負責任囉,錢真難賺)

第三幕

P:老闆,關於XX商品,我已經請教過律師的意見,他說……,所以我們走代購看來跟直接進口要負的責任是差不多的。

A:怎麼可能,就是不要走經銷,才會做代購,你再去問清楚(不可置信貌)

P:喔,可是律師的確是這樣說OS:白紙黑字不是寫很清楚嗎)

A:不可能,這樣其他網路上的代購是怎麼做的,你去問清楚(OS:我就不相信沒有別的辦法,一定是你沒搞清楚)

P:好,我再去問(無辜貌)

第四幕

~ 發信中 ~

PDEAR XX律師,對於XX案子,想進一步請教...,關於消費者保護法第......,代購與經銷之責任是否有所不同在税法上之規定是否須有報關動作?

B:(隔日回函內容)X小姐,代購模式與進銷模式,貴公司應負的商品出賣人責任,大致是一樣的......,貴公司幾乎不可能以「代購」來免責。有關報關及稅務問題,請您諮詢會計師意見,較有把握。

P:(OS:就是說,怎麼賣都有風險的意思囉?!?!

 第五幕

~ 發信中 ~

PDEAR XX會計師,,公司預計下個月要開始賣XX商品.....,想跟您請教報關的問題?

~ 數日後~

P:(電話中)XX會計師,前幾天有發信給您,請教......

C:我有看到,我打好幾次電話都找不到你......

P:(OS:好巧?)是,我也打了好幾次電話,可是您都在忙......

C:你那個產品,要報關喔......

P喔~ 要報關,謝謝您的提醒,可是關稅多少? 流程又要怎麼辦理? (OS:報關? 又中死穴! 沒做過進口貿易,我哪了啊!?

C:關稅有分類啦,你去查一下,總之一定要報關啦!! 流程如果你不會,報關行也可以做,很簡單啦,你先去查清楚...

P:好,謝謝我會先去查一下,再來請教您。(OS:又來了,自己查)

~上網查詢後~

第六幕

P:老闆,我請教過律師跟會計師意見......

A:到底稅是5%還是30%? 為什麼要開全額發票,我們是做代購,又不是做經銷!!!

P5%...30%是...,雖然我們自認為是代購,但是律師跟會計師都認為與經銷無異...

A:怎麼會這樣,那如果不繳稅會怎樣?!?! ...

P:(冒冷汗...)老闆,不繳稅不好吧... 我們是合法公司耶...

A:當然,我沒有要做違法的事,只是要知道風險有哪些,風險多大!(不耐貌)

P:好,我再去問...

(不斷在Q&A中打轉硬著頭皮的PM

 ***Part Ⅱ播畢***

各位觀眾,有沒有發現PM不只是作規劃而已,對於一個產品,他是要負全責的。

產品的成敗就是PM的成敗,所以舉凡法律、會計問題,他也要略知一二,沒有說不的權利,也不能推說不懂,不懂也要弄懂,除非你的老闆允許你裝死...

但是很幸運的,我的老大是一個實事求是、凡事都要說清楚獎明白的優秀人才(夠狗腿吧,不這樣,我怎麼活到今天?!?!),這就是PM的宿命... 而如果我們能夠更美滿的能夠遇到 "以助人為快樂之本" 相關專業領域的合作夥伴,那很多事情,PM得到的不是一個問題,而是一個解決方式。

當然,眾PM們也要趁平日多吸收各個領域的資訊,有機會遇到專業的人士,不妨多問多學習,這樣,在往後的專案進行也會順利許多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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